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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法院巧打“组合拳”破解执行难
作者: 竹青    发布时间: 2008-09-01 16: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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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从和谐社会构建出发,力促和谐执行,但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且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坚持从严打击,通过巧打“组合拳”,有效化解执行难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截至9月1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6件,结案1023件,结收案比70.75%,到位标的额达3372.22万元。

    该院采取的“组合拳”是将人性化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为保证人性化执行效果,该院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执行工作,每月组织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仅8月份,通过宣传效应,先后使11起执行案件得到自动履行。同时,为增加执行案件的透明度,该院公开推行听证制度,通过听证,使被执行人消除对抗和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执行听证42次,有效规范了执行程序,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感,树立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根据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本着债务要清偿,稳定要维护的原则开展执行。如企业只是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较好,通过督促其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在发展过程中偿还债务。对一些国有困难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通过采取执行和解、分期执行、无形资产抵债等方式,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对需要查封、扣押、冻结单位或个人财产的,结合财产具体情况,尽可能采取“活扣”方式,限制其转移、转让、出租财产,在保证查封效力同时,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对当事人家中进行依法搜查或对当事人依法实施拘留、拘传时,尽可能避开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以及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文明执行、规范执行;对需要执行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结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对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通过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联系,协助做好执行工作,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对有履行能力而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今年7月,该市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该市某贸易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执行均遭拒绝,且该单位负责人对执行人员态度蛮横。在多次执行无果的情况下,该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部分房产进行查封,被执行人便组织职工到人大、信访局上访,并及尽所能阻挠执行,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该院及时向市人大领导汇报,并对被执行人多次做工作,但其仍执意不改,并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为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当即对带头抗拒执行的一名部门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震慑了其余抗拒执行人员,终于使这起难案得以顺利执结。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34名拒不履行义务且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1名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力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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