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密云县小明、小飞两位少年分别获得1500元的少年审判爱心救助基金。这是密云少年首次获得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类型的基金。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是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旨在对司法案件中涉及的陷入特殊困境的未成年人予以人文关怀和人道救助,及时解决他们基本生活、学习方面的迫切需求,帮助、鼓励他们早日自食其力。本次发放的爱心救助款来自于香港慈善家刘先生提供的100万元港币成立的少年审判爱心救助基金,用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由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代管,是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的专项基金。
小飞的不幸是在密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了解到的。小飞的父亲在该起案件中死亡,致害人却无经济赔偿能力,小飞的母亲一方面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一方面还要侍奉年迈的公婆,突然失去经济支柱的家庭生活的极为艰难。眼见8岁的小飞就要上小学了,负债累累的家里再也拿不出一分钱。密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该案时,针对小飞一家的困苦,帮助小飞一家树立起热爱生活战胜困难的信心,积极向市高院少年法庭指导组汇报,向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为其申请救助基金,希望能对小飞予以人文关怀和人道救助,及时解决其基本生活、学习方面的迫切需求,帮助、鼓励贫困的一家。
8月24日,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将救助款送到小飞的手上。小飞的母亲十分激动:“感谢所有关心我们生活的好心人,钱虽然不多,但它给了我支撑下去的信念,让我感到了温暖。以后的日子还会有很多困难,但再难再苦,我也一定会把孩子培养好,供他读书上学,不辜负孩子死去的父亲,不辜负帮助我们的好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