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网络举报为何比信函举报更灵验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8-09-03 10:25:36

AD IN PAGE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涉嫌犯罪,几天前已被当地司法机关正式逮捕。据悉,7月上旬接到网上举报后“一个星期左右”,市纪委就对其采取了行动。8月中旬结束调查,将董锋一案正式移交检察机关。(中国青年报9月1日:《江苏徐州1名区委书记包养多名情妇遭妻子举报》)

    当地纪委对网上舆情的重视,以及对职务犯罪的查处态度,让人再次感受到了网络反腐的力量与效果。不过,报道中有这么个细节令人玩味:受董锋妻子之托,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王培荣用信函实名举报董锋。就提供的证据而言,与他后来摊到网的内容,基本上差不多。然而,数封举报信扔进邮筒后有如泥牛入海,将近两个月没有答复。改为网络举报,却在第三天便有了回音,先是市纪委秘书长前往王培荣处做笔录。之后,常务副市长到校与其见面,并作了两点说明:董锋的问题是严重的;举报的渠道是畅通的。4天之后,董锋即遭免职,并被“双规”。

    既然组织上早就知道董锋是个什么货色,而且举报渠道又不存在问题,那为何在收到实名举报信之后,相关部门不与王培荣就举报的问题进行沟通,非得等到网上响起对董锋的一片讨伐之声,这才表示“高度重视”呢?所以如此,与目前普遍存在的两种现象可能有关:

    一是把反腐工作神秘化。监管部门和相关领导,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约见举报者的。有人深恐泄露什么了不得的“国家机密”,甚而影响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是对举报信产生了“审丑疲劳”。一般而言,不等到涉及某大官人的举报信雪片般飞来,监管部门大多懒得去动真格儿的。有的甚至认为“做领导总会得罪几个人”,难免被人举报。

    因此,在一些地方,信函举报贪官往往效果不明显。而通过网络举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这个相对而言,不受行政权力制约的话语平台上,像董锋这样既贪财又好色的为官之人,其斑斑劣迹一旦被“晒”到网上,板砖随即便会冰雹般砸来。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如果当地监管部门想再“研究研究”,为此付出的政治成本可能更高。特别是,王培荣在网上公布了此前寄出的举报快件号码,等于公开将了相关部门和领导一军。在这种境况下,谁敢再拖拖拉拉,不把群众举报当回事?

    看来,网络举报是个好东西,反腐照样需要阳光化!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山西公告举报煤焦、非煤矿山领域腐败线索事项 ·深圳立法保护举报人,很及时很必要
·澳门日报:中国立法保护举报人证人刻不容缓 ·权力绝对控制的地方都是举报人的沦陷区
·网评:鼓励实名举报,证人亡命天涯? ·那些“铁证如山”的举报信都寄给了谁
·重庆:市民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可获奖金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5年受理信访举报34万多件次、收缴违..
·湖北宜昌警方接到举报称两大超市有炸弹 ·青岛: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最高奖励1万元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