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丁蜀法庭依法为中日合资企业宜兴草奄制陶有限公司的46名工人兑付了工资、经济补偿金计59万余元。另外,依法清偿公司其他债务28万元。 2008年1月底,宜兴草奄制陶有限公司因日方董事长患病无力经营而倒闭,工人全部失业,部分工资没有得到兑现。46名工人遂来到丁蜀法庭,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正临年关,面对这起对群体性诉讼,丁蜀法庭非常重视,一方面做好安抚民心工作,让他们回家好好过年,法庭一定会妥善处理;一方面梳理案件类型,并指导他们正确诉讼,告之他们若工资明确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起诉,但另外要求的经济补偿金应先行劳动仲裁程序来解决。同时,法庭立即启动快立快审快执的“诉讼绿色通道”。
立案后,承办法官先到草奄公司所在的丁蜀镇通蜀村委会了解企业情况,并想方设法与已回到日本的董事长取得了联系,耐心和对方说明工人集体诉讼的情况,并告之拖欠工人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几番交涉和思想动员,公司董事长主动提出把公司资产进行处理来清偿工人工资和其他应付款,并要求通蜀村委会和公司代理人全面协助法庭处理好这批工资纠纷。在此基础上,46名工人和通蜀村委会等起诉的68件工资和债务纠纷顺利得到了调解。同时,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41起经济补偿金仲裁案也得到了解决,依法向法庭申请执行。丁蜀法庭立即对草奄公司的资产进行核实并委托评估拍卖,最后以高出评估价三倍的价格190万元成功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