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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法院“两个结合”抓好开未成年缓刑犯帮教工作
作者: 陈琳    发布时间: 2008-09-03 16: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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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未成年缓刑犯帮教工作中,积极探索将校园矫正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将思想帮教与经济救助相结合的“两结合”工作方法,主动为失足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该院推行的校园矫正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工作方法,主要是通过东城区有关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复学安置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一体化安置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推动未成年缓刑犯就学、培训、就业一体化安置工作,并强化与社区矫正部门的无缝衔接,实现校园矫正与社区矫正同步进行,切实保障未成年缓刑犯无论在校园还是在社区都能及时得到矫正。

  此外,该院推行的思想帮教与经济救助相结合工作方法则是大力加强承办法官负责制,切实对未成年缓刑犯实行全程跟踪帮教,及时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同时实实在在地帮助未成年缓刑犯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申请社会救助基金资助其学业及就业培训,引导未成年缓刑犯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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