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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药品审批实行三权分离
发布时间:
2008-09-04 1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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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药监部门的相关职责分工重新调整,药品的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权力进行了分离和制约。
按照国务院部委设置规定,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将划归卫生部,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规定将药品受理、审评、审批三项职能权力进行分离,一种药品想取得相关销售资格,要经过公开受理,药检所等部门审评,和相关药品许可司核实后才能上市销售,这种三项职能权利分离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药品受理、审评、审批混乱的情况,更好地对三项职能进行制约。 来源:
央视网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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