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县政府执法不当补偿3千 烟花炮竹商主动撤诉
作者: 陈高举 黎毓镇    发布时间: 2008-09-04 15:54:5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9月1日,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根据原告赵志(化名)的申请,依法作出准许赵志撤回起诉的裁定。就这样,在法官的析理明法下,政府自动愿意补偿原告赵志3000元,原告赵志也主动申请撤回起诉,一起闹了四年多的官民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原告赵志在大新县城经营炮竹零售生意。2004年1月19日,大新县人民政府属下的烟花炮竹管理办公室以原告赵志贩卖私炮为由,将原告赵志的烟花炮竹予以扣押(价值5000元)。被告扣押原告烟花炮竹后,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也不告知原告提出申辩意见。此后,原告赵志不断向被告和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被告均不予以处理。无奈之下,原告于2008年的4月30日向大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天等县人民法院管辖。

    该院立案后,主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将协调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中,力争能够通过协商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在协调中,主办法官着重作被告方的思想工作,针对被告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违法行为,建议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补偿当事人的损失。最终被告愿意补偿原告损失3000元。就这样,双方达成各解的协议。

    被告得到补偿费后,自愿申请法院撤回起诉。



编辑: 崔真平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沛县法院以“四围绕四促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 ·沅陵法院行政审判引入协调机制促进“官民和谐”
·玉林中院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促进依法行政 ·审查行政程序合法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行政诉讼目的与“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浅议行政诉讼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解 ·行政指导之司法救济及救济模式建构探索
·行政诉讼证据问题探微 ·关于三峡移民行政案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踹门入室持刀行凶 四人抢劫团伙南阳受审
8旬老人文革被判"强奸犯" 上访37年终获清白
房屋租赁生纠纷 游泳冠军乐靖宜被判返还5000美元
发短信诈称信用卡异地消费须保护 7人卷走24万元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