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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请再爱我一次
要求垫付抚养费 为圆大学梦与亲生母亲对簿公堂
作者: 张敏娴    发布时间: 2008-09-06 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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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九月,本是学校新生入学的日子,可刚考上大学的小真(化名),却为了索要抚养费与生母走上了法庭,对簿公堂。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小真也开始了全新的校园生活。

    今年,刚年满20周岁的小真顺利从某中专学校毕业,考上了大学,勤奋和努力没有白费,自己也实现了三年前定下的目标。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收到了,本应喜笑颜开的小真,却因为学习、生活费的问题,整天愁眉紧锁。原来,小真年幼时父母离婚,一直跟随父亲生活,家庭的残缺让他从小就失去了母爱,无法与同龄玩伴一样去享受温馨的家庭生活。小真的父亲身患重疾,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能够把儿子抚养长大已经很不容易,现已无力承担小真继续求学的费用。为了完成自己的求学梦,无奈之下,小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生母陈女士垫付抚养费。

    庭审中,已经再婚的陈女士,言到动情处不时抽泣,她告诉主审法官,自己现在还是另外一个孩子的母亲,经济条件也不宽裕,虽然离婚后小真从未来看望过自己,但她已经尽到了法定的抚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父母对其不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为了延续原告的大学梦想,在准备判决的最后一刻,主审该案的陆伊菁法官又将母子俩约到法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陈女士说:“世上亲情无价,儿子好学上进就是一位母亲最大的欣慰,希望你能对孩子伸出援手。”一番畅谈后,十六年来几乎与陈女士没有来往的儿子,终于叫出了一声“妈妈”,还向她保证:“今后一定会回报生母的养育之恩。”听到这里,陈女士一时间激动哽咽无法言语,一把抱住小真,眼中噙着泪水一字一顿的说:“孩子,妈妈一定会供你读下去。”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女士从2008年7月起每月垫付学习、生活费人民币500元,直至儿子大学读完。母子俩纠纷妥善的解决了,陆法官也撕掉了已经拟好的判决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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