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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08年贪官的无耻语录
作者: 王捷    发布时间: 2008-09-05 1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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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贪官语录一直被人关注,但是,贪官们并没有意识到人们关注其语录的本意。因而,依然屡屡出现贪官“语不惊人誓不休”的现象。

    笔者总结一下2008年贪官们“发表”的语录,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其一,“面子型”:原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李昌波认为,他收钱不是受贿,而是“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脸皮薄”受贿18万,如果脸皮厚一点,会受贿多少呢?真是好一个不要脸的面子型贪官!    

    其二,“无可奈何型”:原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刘松涛,是一个财色双贪的无耻贪官。然而,刘对自己贪色这样解释道:“我是有情人”,“有很多女人喜欢自己,我也没办法”。刘松涛是因为有情,很多女人喜欢他吗?其实,刘之所以有“女人缘”,除了刘能言善辩、喜好这一口外,更重要的还是手中的权力与地位。    

    其三,“表白型”:淮南市人防办公室党组原书记、主任陈万华被调查时一边表白自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一边对举报人打压,同时还不忘继续收受贿赂,甚至被“双规”的前三天,还利用休息时间在办公室里加班“点钞”。他还有神奇之处:在等待终审判决期间,将监狱的教导员拉下水了。贪官边表白,边干腐败,真是无可救药。    

    其四,“糊涂型”:大余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阳,事后这样反问自己:“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贪官如此问,你信吗?不信。因为,贪官并非不知道贪那么多钱用来干什么,而是遏制不了心中的贪欲。此时这样问,显然是装糊涂。    

    其五,“委屈型”: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在法庭上“叫屈”,“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作些牺牲,都是允许的。”更令人叫绝的是,他声称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竟然是“约定俗成”的,还有没有原则和法纪?真是一派胡言。收钱才能搞好上下级关系?真是混帐之极!    

    其六,“受害型”:渝中区环卫二所原所长范方华原本想捞一把,收受贿赂近30万元。然而,令范没想到的是,竟然被行贿人“算计”,最终不仅退回贿金,而且还倒贴40万元“封口费”。因而,当范某被指控收贿时,范叫“委屈”说,“我也是受害者啊!”范因此被人戏称为“史上最倒霉贪官”。收受贿赂,究竟是谁害谁,再清楚不过了。然而,贪官竟然以“受害者”自称。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其七,“比清廉型”:开化县委原书记王金良落马后,有一句记人震惊的台词:“收了钱,还觉得自己比别人清廉。”贪官够无耻的,腐败了还要比“清廉”,有这种比法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贪官。    

    其八,“口是心非型”:“我是党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不可能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一心为公,绝没有半点私心和私利。”涪陵区农机局原局长罗姝俐讲这话时信誓旦旦。但检察机关查明,她在任职期间曾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口是心非”的自说岂能瞒过检察官?做白日梦吧。    

    其九,“法盲型”: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改忏悔说,“直到以涉嫌贪污罪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作为一个领导干部难道真的不知道贪污是重罪?笑话!    

    其十,“安全型”: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一方面,国企工程质量有保证,就不容易暴露背后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国企有办法做账。贪官的“安全观”警醒人啊。



来源: 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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