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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寿宴上演“全武行” 坐牢赔钱得不偿失
作者: 陈浩    发布时间: 2008-09-08 11: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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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本来亲戚朋友为老人拜寿,大家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却因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进而演变成“全武行”。9月8日,被告人黄忠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280元。

     2007年10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黄忠进与被害人黄某某在防城区那梭镇滩浪村田辽组家族祠堂给黄某某的奶奶拜寿。在吃饭喝酒期间,被告人黄忠进与黄某某发生争吵,被告人黄忠进顺手拿起身边的一把折叠椅打向黄某某,被黄某某用左手臂挡住,黄某某一拳打在黄忠进的鼻子上,致黄忠进鼻子流血。在场的亲戚见状对他俩进行劝阻,并将黄忠进拉出家族祠堂。黄忠进在家族祠堂正门左边的龙眼树下看见黄某某及其家属从祠堂出来后,便从地上拾起一根扁担追上去,在背后用扁担朝黄某某头部打了一下,致其当场晕倒在地,后亲属送其到防城区那梭中心卫生院治疗。经法医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黄忠进主动赔偿被害人黄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忠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除了应负刑事责任外,还应对被害人造成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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