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以山区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规范法庭工作。从2005年以来,该院4处法庭共受理案件5185件,结案5178件,分别占全院收、结案的50.7%和50.8%,案件一审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8%以上。在争创“五化”法庭活动中,4处法庭于2005年底全部达标。 注重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2005年全国、省、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山亭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山区人民法庭的独特作用。为了确保法庭建设的顺利进行,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法庭“五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来,山亭区委大力支持人民法庭建设,区有关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考察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法庭驻地党委政府全力配合,各方形成合力,努力搞好法庭建设,保证了法庭“五化”建设的顺利完成和法庭的可持续发展。
注重加强法庭硬件建设,增加科技含量。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方便诉讼的原则和“三区分开“的理念,稳步推进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共投入资金350余万元新建、改建了所有四处人民法庭;改善交通工具,更新车辆8部,每庭配备车辆两部以上;改造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实行“三区”分开。目前法庭建筑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审判庭设施均按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标准配备,审判区设大、中、小审判法庭和立案接访室、合议室、执行室、当事人休息室等附属用房,充分体现“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坚持科技兴庭,增加科技含量,形成便民诉讼信息网络。率先启用了电子签章系统,各法庭庭长可依据授权权限,直接获取电子印章,打印出带有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实现了人民法庭与院机关之间的零距离办公。
注重优化人员配置,落实各种待遇。坚持人员配备向法庭倾斜,每个法庭配备工作人员5至8人,其中法官3至4人,而且要求法庭人员学历高、能力强、品质优。目前,法庭人员平均年龄36岁,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年轻化、知识化。为了使法官和工作人员能够安心法庭工作,该院先后为法庭落实了12名科级干部职级待遇,占落实科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全院落实的36名科级干部中,有法庭工作经验的33名,占91.6%,法庭真正成为了干部的培养基地。此外,该院还鼓励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开展健康查体等有益活动,不断改善生活条件等。法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成为了一支肯吃苦、能战斗、高水平的审判中坚力量,三年来共有70余人次获得区级以上各类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