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审判工作为全省文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提高著作权审判水平,强化著作权审判工作措施,增强著作权审判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山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把著作权司法保护贯穿于著作权创造、管理和运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护、司法统一、利益平衡、平等保护的原则,逐步提高审判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司法保障能力,进一步满足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司法需求,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山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协同式”和谐诉讼为特征、以促进诉讼主体对话、沟通为内容的协同诉讼机制,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诉讼环境;建立完善以“诉讼调解”为特色的案件质量评判机制,确保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办成“精品案”,把一般案件办成和谐案;建立完善重大案件、关联案件报告、协调机制,保证司法统一;建立完善多视角、宽领域的审判调研工作机制,找准著作权司法保护与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契合点;建立完善以“司法为民”为核心的诉讼指导机制,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要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著作权审判的监督指导,全面做好著作权审判的宣传工作,加强司法建议,加强与著作权行政部门及著作权行业协会的协作,不断加强著作权审判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