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署发布的2008年第7号审计结果公告中,水利部因涉及违规金额巨大而倍受关注。据称,水利部要求各单位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第一财经日报9月8日:《水利部回应假发票套现近500万:基本整改完毕》) 9月5日,国家审计署发布49部门审计结果公告,其中,水利部部分单位采取报销假发票套取现金476.81万元,尤为触目惊心。(中国新闻网9月5日:《水利部部分单位报销假发票套现近5百万》)岂料,这才过去三天,而且其中两天还是公休日,水利部就高调宣布基本整改完毕。从时间上看,只有一种可能,即审计署在对外发布审计结果公告之前,已将查出的诸多问题向水利部作了通报,而水利部对此“高度重视”已有一些时日。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想问:对上述问题到底是如何纠正,怎样整改的?比如,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而且数额如此之大,给予主要责任人的处分,是行政记大过,还是就地免职?珠江水源局将套取的现金存入某干部的私人存折。该干部取出15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是否涉嫌挪用公款罪?还有,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所属企业,套取现金216万元,其中138.50万元已发给职工,这与私分国有资产有何区别?凡此种种,都该有个明确的交代吧!(均见中国新闻网9月5日:《水利部部分单位报销假发票套现近5百万)至于制定的相关措施,在“内部掌握”的境况下,谁能保证句句到位,条条有效,水利部从今往后不会故态复萌?
所有被违规套取、滥用的公共资金,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公众不仅有权知道“纠正”的结果,而且有权对“整改”进度、结果进行必要的监督,并表达自己的看法与意见。现在倒好,一句轻飘飘的“基本整改完毕”的官腔,水利部便把自己“衣食父母”活生生地晾到了一边。这种既没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又没有司法机关依法问责的“基本整改完毕”,其可信度有多高,实在令人生疑。
所以我以为,对于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相关部委纠正、整改到了什么程度,应该通过制度设计,由第三方出面督查、验收,并将具体情况公之于众。不能听由一些违规部委自拉自唱,变着法儿与全国人民打哑谜。若长如此往,“审计风暴”的震慑力只会越来越小,中央政府的公信力也难免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