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出书热”在各级党政官员中愈演愈烈。伴随而来的是另类腐败:或沽名钓誉,请人捉刀,或滥用权力,出书牟利。(羊城晚报9月9日:《大小官员频繁出书 索要数百万赞助费》) 眼下,“官员学者”、“官员作家”越来越多。从积极方面来说,其中一些人或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有相当不错的形象思维能力,他们能在繁忙的政务工作之余,沉下心来著书立说,的确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从消极方面而言,既然作者身居要职,且终日公务缠身,若想政、文兼顾,出人头地,恐非易事。所以,难免出现由他人代劳或“加工润色”之类问题。
客观地说,像成都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那样,以出书为名,公开索要巨额赞助费的官员,目前还是极少数。(见上述报道)可问题在于,一旦听说你张书记、李市长的“煌煌大作” 即将杀青,便有人闻风而至,出钱印刷,聊表心意。而待到作品正式出版,更有下属单位慷公家之慨,争相订购。如此一来,即使某些权力人物的书写得再烂,想不赚钱都难。另外,由于现行党纪政纪对领导干部出书未作任何制约性规定,不但导致作者本人对此安然若泰,就连纪检、监察部门,也未必将其纳入了监管视野。其实,出版赞助者也好,下属官员也罢,人家考虑的是如何以书为媒,怎样巴结、讨好出书的官员,从中捞取种种好处,而非作品的思想、文笔如何了得。
所以我以为,在职官员最好不要出书。如果确有工作性论文或札记什么的,不妨在相关报刊或机关内部交流的资料上刊发,以便对某些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待到日后离开领导岗位之际,再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留作从政纪念,不是同样很有意义么?至于官员中那些生活积累十分厚实的文学爱好者,如真有质量上乘之作,则应该走市场化的路子,交由出版、发行机构自行运作,特别要防止被身边心术不正的“粉丝”,弄得昏昏然,不知今夕为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