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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恩不报借机盗窃 东窗事发被判刑罚
作者:
朱云峰 张涛 马志军
发布时间:
2008-09-11 14: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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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道焕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肖道焕系陕西省旬阳县关口镇西坡村农民。今年3月2日,肖道焕前往女儿家走亲戚时,因患病昏倒在关口镇宋坪村四组附近。四组农民郭运元发现后,将肖道焕送往村卫生室救治并收留在家中。3月13日,郭运元因事外出,肖道焕在给郭运元整理家中物品时,发现卧室床头旁的木桶内有现金,遂起盗意,将木桶内用手帕包着的5250元现金中的2300元盗走。郭运元事后发觉家中现金被盗后,向警方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道焕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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