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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一刑释男子强奸抢劫孕妇获刑19年
作者:
上官笑峰 鲍凤和 章满书
发布时间:
2008-09-11 1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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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刑满释放的男子竟在酒后强奸抢劫已怀孕九个月的孕妇。近日,该男子被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
4月21日晚19时许,抚州市临川区罗湖镇南头村男子陈某酒后窜至本村已怀孕九个月的孕妇陈玉(化名)家中,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陈某便手持铁楸对陈玉进行殴打,致其轻伤乙级,之后两次强奸陈玉。不仅如此,陈某还将陈玉的一部手机抢走。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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