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谨防“非法生产”成为挡箭牌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8-09-12 10:38:17

AD IN PAGE
    9月11日,山西省政府秘书长汪清宪,在临汾市襄汾县召开的“9·8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说,该公司是个典型的非法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年4月就被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吊销,而采矿证去年8月就已到期。(中新网9月11日:《山西通报襄汾溃坝事故:肇事公司为非法生产》)

    汪秘书长如此强调事故发生主因,无非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当地相关部门整治尾矿库还是相当到位的。瞧,涉案企业“两证”,一个已被吊销,一个早已作废,便是明证嘛。

    然而,让人悲伤的是,类似事故在山西已发生多起:去年5月18日,繁峙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发生垮坝事故,引发泥石流下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尾矿库下游近100名村民被迫疏散。(山西新闻网2007年05月21日:《尾矿库溃坝 泥石流涌入峨河》)前年8月15日,娄烦县两家选矿厂尾矿坝坝体垮塌,大量泥石流倾泻而出,造成4人死亡,2人失踪,16人受伤,十余间房屋被毁。(新华网山西频道2006-08-17:《娄烦:蔡家庄村两选矿厂尾矿坝发生坍塌》)而据当时媒体报道称,这两家肇事企业证照齐全。

    事实告诉我们,尾矿库溃坝事故,无论是因非法生产引发,还是“合法生产”所致,都与当地相关部门失职乃至渎职有关。对合法生产企业进行常态监管,防范于未然,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管理环节。而跟踪监控那些利欲薰心的违法矿主的经营动向,则是有效遏制被查封尾矿死灰复燃,进而引发溃坝事故的重要手段。因此,刻意强调、放大肇事企业非法生产的事实,表明当地政府试图以此为挡箭牌,转移公众视线,淡化问责力度。但愿,这只是异想天开。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矿难中幸运捡条命 受伤矿工诉承包人获赔9000余元 ·山西封口费事件披露者称矿方隐瞒人数及金额
·山西省有关部门调查山西矿难“封口费”事件 ·查一查,究竟哪些记者领取了“封口费”
·“封口费”封死了媒体“道德的血液” ·山西娄烦尖山铁矿烦垮塌事故相关6人被刑拘
·安全监管总局重拳出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带血的GDP折射“发展异化”
·神华宁煤集团大峰矿爆破事故已致16死46伤 ·河南鹤煤六矿煤与瓦斯突出致9人遇难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