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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将协调机制纳入行政审判
作者: 赵鸿江    发布时间: 2008-09-15 08:40:50


    该院法官在审理一起建设行政纠纷案件中,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合理性存有争议的案件,开展庭外协调,在合法的前提下制定双方满意的补救方案,使该起案件的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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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为妥善解决行政案件,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将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中,最大限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已协调解决行政纠纷案件31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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