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华美无饰撒芬芳
——记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办案能手余华芬
作者:
张选仁 区倚
发布时间:
2008-09-16 09:44:18
AD IN PAGE
在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庄严的刑事审判庭上,人们时常会看到一位朴实无华的女法官。她,就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员,连续三年办案能手、三等功荣获者、省级“巾帼建功示范标兵”余华芬。
随遇而安尽职责 余华芬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招干录入宣威市人民法院工作的。十八年的法官生涯,她先后到过板桥法庭、来宾法庭、院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一庭,随后又到刑事审判庭。作为一名女法官,有人戏称她为“云南白药”,不论她到哪一个岗位上,她都能发挥出她的“疗效”。 是的,这话说来一点也不假。她刚来法院时正值她的豆蔻年华,从农村到城里,算是她人生的一大飞跃。本想在院机关看看城里缤纷世界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还要把她同男同志一样分到法庭锻炼。到法庭也许是一年、两年,也许是一辈子,但余华芬没有多想,也不托人找领导说情。她卷卷行李就下到了板桥法庭。既来之,则安之。她以“随遇而安”的心境向老同志学习办案经验,她又抓紧时间复习报考法律业大,工作学习两不误。法律业大华业后,她又作为办案骨干调到来宾法庭。 农村法庭的磨炼,余华芬算是办案经验与法律学识双丰收,可以独挡一面的她本想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献给养育她成长的父老乡亲,但因院办公室缺一个打字员,她又被调到了院机关。用法庭法官的眼光来看,余华芬算是“提升”了。但懂行的人却认为到办公室打字比在法庭办案还艰苦,那时法院只有一台铅印打字机,数千字的法律文书要一个一个字的去那密密麻麻的字盘上寻找,打一份法律文书比书写一份法律文书还困难。为了及早进入角色,她白天练、晚上练,手指练肿了也不敢向他人诉说,生怕人家说她无能。刻苦的磨练使她熟能生巧,急需的法律文书基本能够按时打印,上万字的法院工作报告也莫非就是一天的时间。为了减轻法院的经济负担,她宁可加班加点,也不让单位的法律文书拿到市场上去打印。 打字不应成其为余华芬的终身职业,法院领导考虑到女同志长期打字的不利因素,又将其调到法院法院的档案室,当时由于法院档案正处于达标晋级管理阶段,余华芬又捡得了个“苦差事”。由于档案管理长时期的随意性,短期、长期、永久要从建院那天开始重新清理,对于缺乏耐心的同志来说,莫说几个月,就是去闻一天老档案的霉味也怕。但余华芬不以为然,配合档案主管员和一些退休返聘的老同志经过一年的梳理,法院档案顺利达标得到了曲靖中院表彰,档案主管员荣获了三等功,余华芬虽然榜上无名,但那上百万的卷宗也留下了她辛勤的汗水。 大案要案显本色 用余华芬的话说,打字、处理档案那段时间虽然默默无闻,但那段时间对她后来的办案能手,三等功却是一颗无声的“种子”。因为那一份份判决书犹如一本教科书教会她怎么办案,那一堆堆的档案记载着宣威的法制史,成功的案件是她为后来公正办案的动力,冤假错案是留在她心里的深刻教训。因此,她调到刑事审判庭后通过她内心的谨慎,使一件件大案要案不给后人留下笑柄。余华芬调到刑庭那年,从没有办过刑事案件的她却担起一件大案要案的审理。被告是宣威某煤矿的一个狂徒,扬言他不玩成“一百个美女决不罢休”。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后来由于在一家小酒店勒索时遭到反抗被打死,该矿有人点燃鞭炮表示送瘟神。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余华芬联系该案发生的背景和当时狂徒被致死的特定环境作了大量的法律相关研究,于是大胆地宣判被告人无罪。就是这样一个案例,《人民法院报》除了刊载《死于正当防卫下的暴徒》的长篇纪实外还在《现在开庭》栏目又作了《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的讨论,余华芬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学界的认可。就是这样一个案件,余华芬在宣威法院刑事审判庭初露锋芒。 在民一庭期间,她又成为民事审判的一枝独秀,以年结案超百件在宣威法院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从而摘下了办案能手的桂冠。龙潭乡与西泽乡发生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两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案件被起诉到宣威市人民法院。阅卷中,余华芬发觉原告土地权属清楚,有乡政府土地承包依据,被告提供土改时的依据,土地变更早已过时。但被告凭其家族势力强行耕种,如处理不好,双方会导致矛盾激化而引起械斗。为了判决更有说服力,她走访了两乡的乡政府、村委会,最后将土地判决归原告继续耕种。然而案结未能事了,她又协助执行庭前往发案地把被告所收的稻谷执行给原告,她才松了一口气。从表像上看,余华芬只是一个普通的文雅淑女,但在庄严的审判庭上,她却潜在着男法官的“钢骨柔肠”。 两袖清风正气歌 作为一名法官,余华芬有的是权力。利用这种权力,只要不讲良心,不讲道德,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她也许能和社会上的“富婆”攀比,甚至利用她手中的权力还比“富婆”们活得更洒脱。然而她没有这样做,除了法院的法官服,她基本没有穿过显示女人美的高档服饰。用她的说话,只有穿着法官服才能想到做法官的责任。 她在办理一起买卖爆炸物案件中,被告人亲属托熟人给她送来了数千元现金。她对委托人说,我现在办的就是爆炸物案,你拿来的钱同爆炸物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一旦那天引发,我这个法官也就完了。 在审理被告人惠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惠某托熟人给余华芬送来3000元现金及其袋装营养品,余华芬拒绝后,惠某的熟人次日又将钱放在水果袋里放到余华芬门前。当余华芬回到家门口,她发现水果袋里有钱肯定又是惠某熟人送来的。于是,她立忙把那个水果袋原封不动地交给刑庭。惠某熟人来领东西时甩下一句话:“小芬,你怎么会这样的绝情”就走了。 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余华芬办案上千件,从不收人家送来的火腿或者几个鸡蛋。有人对她说,收支火腿和几十个鸡蛋算什么?余华芬说,送火腿、送鸡蛋的人算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吃人家的火腿或鸡蛋比吃有钱人上千元上万元还恶劣。 “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余华芬以她职业外表的华美和内心世界的崇尚心灵既为宣威市人民法院树起办案典范,也为宣威市人民法院从心灵深处谱写了一曲“崇德敬业,明法致公”的正气之歌。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