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执行前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找查封、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四个阶段集约执行
北京二中院首创执行“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新模式成效显著
作者: 朱希军 刘邦明 杜岩    发布时间: 2008-09-25 15:23:09

AD IN PAGE

    执行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得以实现的程序,它涉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今年1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刻分析、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开拓创新,全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将执行工作划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找查封、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四个阶段,每个执行阶段配置若干执行员进行集约执行。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不仅使执行公正、高效,而且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了新流程机制的特点和威力。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切实“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按执行阶段划分综合协调组,统一查找查封组,财产变现组,
综合结案及恢复执行组,“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显露神威

    今年3月,二中院执行庭收到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执行交付囤积在天津港的4万吨煤。

    按新执行流程的规定,案件被直接分到财产变现组。

    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天津海力公司并非不想履行义务,而是受困于他与案外人宣化公司有其他纠纷,宣化公司聚集了四十多名闲散人员占据囤煤地点,导致煤炭无法外运。另外一个问题是,现场地形复杂,出入路口狭窄,清场难度大。

    运煤货轮即将到港,如煤无法按期运出装船,造成违约,要每日赔偿20万元的损失。更主要的是,时值南方雪灾刚过不久,不及时发运,也会影响目的地的用煤发电,并进而危及受灾地区的民生和稳定。

    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况,二中院党组和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示,“当下正值深入开展集中执行涉及民生案件活动,切实办好此案,维护灾区的民生稳定”。

    主管执行工作的吉罗洪副院长也提出要求:“执行员要迅速作出执行预案,防范突发,积极稳妥的执行好本案。”

    3月26日,运煤的货轮到港。二中院立即启动执行预案,先期派出8名执行干警前往执行。但案外人气焰嚣张,四十多名闲散人员拒绝离场,并出动铲车、货车等交通工具,堵塞执行现场各出入口。

    鉴于本案时间紧、情况复杂且异地执行受阻,并存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27日上午,吉罗洪副院长组织成立执行指挥小组,成员包括执行庭、执行办、法警队相关负责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挥小组立即确定下一步的执行方案。

    下午1:30分,80多人的执行队伍全部到位,分乘16辆警车远赴天津执行。在迅速、有力地执行措施下,数十名闲散人员被劝散离场,少数抗拒执行者受到惩戒。

    4万吨煤历时16个小时抢装全部运上货轮,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本案的快速、圆满执行,是二中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后的一个典型案例。该案根据案件特性被迅速分到专业执行组,确保了执行的高效,不仅赢得双方当事人的感谢,也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了新流程机制的特点和威力。

    二中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的同时,也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好评。市人大代表,二中院特邀监督员周群在谈到二中院的这项新举措时,表现出少有的激动,她说,“这一执行机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法院工作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的具体体现,是落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精神在二中院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值得借鉴和推广。

    从今年二中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以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众多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统一查找财产线索、统一查封被执行财产、
统一财产变现,确保执行工作切实到位

    冯秀荣是一位年73岁的老人。她拿出毕生的积蓄从北京金马房产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收房后,面积缩水了二十多平方米,而开发商却拒绝退还多收房款。

    执行立案后,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二中院,陈述自己的委屈。由于老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来到工商局查询金马公司的工商档案。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下落不明。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执行工作就陷入了困境。

    紧接着,执行法官依据将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通报财产查找专员,由财产线索专业查找组的法官前往几大商业银行的北京分行及市建委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房产。

    通过依职权统一查找,迅速找到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开户行,经查询果然有27万的银行存款,经扣划存款,一举执行到位。

    冯秀荣老人在拿到法官交给她的执结款后,激动地说:“我活了七十多年了,这次为购房我押上了自己的养老钱,被骗后我今后的日可怎么过啊?没想到二中院的法官这么快就把我的救命钱给要了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一个按照以往标准不能执结的案子,通过分段集约的流程机制得以顺利执结。

    二中院的流程管理突破了传统办案模式,实现了执行工作的三个统一:统一查找财产线索、统一查封被执行财产、统一财产变现。财产线索统一查找,促进了被执行财产查找率的提升。根据财产所在地统一查封被执行财产,不仅提高了查封工作效率,也降低了执行成本。统一处理财产,提高了财产变现效率。

    通过对这三个执行工作中最关键环节的优化和深化,彻底改变了以往单兵作战的执行工作方式,工作安排更加科学。以往的多人同时到一个部门办理查封等手续、多人同时前往一地出差等重复劳动现象得以避免,执行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通过初步的强制执行未能够执结的疑难复杂案件,在基础性工作都已完成的情况下,再交由下一流程阶段集中办理。通过这种流转,强化了人民法院依职权强制执行的力度,对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的依赖程度大大下降,强化了各个环节和节点在执限上的时间要求,当事人满意度大幅提升。上半年二中院因执行工作共收到锦旗13面,表扬信6封。

    吉罗洪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是二中院全体干警追求的目标,首都法院应以大局为重,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而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出发点在于维护人民的利益,我们推行“分段集约流程管理””就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统计,实施新流程的半年里,二中院新收加旧存执行案件共计902件,执结592件,执结率达65.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有28%的案件在执行案件启动后的第一个流程阶段就完全实际执结。

自我检查、专人检查、组组制约、领导抽查,
“四关”监督确保公开,提升执行工作公信力

    让人民满意来自于人民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而人民的信任来自于法院的公正和公心。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让当事人在司法透明中体会公平正义,成为二中院党组和全体法官的共识。

    2006年7月,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与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借款合同,韩建集团借款2.2亿元,并约定了利率及计算方式。同日,北京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并经北京市公证处予以公证。后双方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韩建集团返还中信公司借款,涉案标的额高达2.4亿余元。

    经中信公司申请,二中院立即立案执行,线索查找组迅速查到了被执行人北京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并在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公寓楼。

    申请人中信公司在房产查封后,坚决要求法院立即评估、拍卖,变现后抵偿其债权;被执行人北京丹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以查封范围超标的为由向我院提出异议。

    财产变现组的法官全面了解了上一组的工作情况,并对案情进行了全面分析,他们感到,如果简单依申请人意见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势必造成其房产建设资金链脱节,经营难以为继,给公司造成毁灭性打击,并带来诸如工程款追偿、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后果,还可能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申请人债权也得不到全部满足,其结果是两败俱伤。

    为确保执行达到最佳效果,执行法官制定执行方案,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利好的形势下,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部分解除房产查封,由丹阳公司销售,解一部分,卖一部分,售房款交至法院后发还中信公司。

    对于法院提出的执行方案,申请人提出质疑,担心被封楼房解冻后被执行人逃债,自己的债权到时无法实现。对此,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并将解冻被查封楼群房时间、数量以及丹阳公司的销售情况,变现数量,返款数量等每一个环节层层公开,并请申请人进行监督,全部置于阳光下,终于打消了申请人的顾虑。2.4亿元巨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全额执行完毕。

    申请人中信公司在案件执结后,专程到二中院送来感谢信,信中写道,2.4亿元不是小数目,开始我们对法院执行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特别是当法官提出要解封已查封的楼房交给被申请人销售时,我们更担心,怕法院与对方暗箱操作,让我们拿不到钱,没想到执行过程中,法官将每一个环节都向我们通报,我们心里透亮,2.4元巨款全部要回。二中院的执行工作真正是公开、公开啊!

    公信力源于公开。“公开”始终内嵌于二中院的分段执行机制运转过程中,而强有力的监督是公开的保障。

    二中院的执行案件,从收案到结案要经过“四道关卡”重重审查,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检验:第一关,自我检查。为保证责任到人,二中院专门设计了流程监督表,将执行程序各环节的工作如查找查封财产、和当事人谈话情况、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等都列入表中,每个阶段的执行人员完成相应工作后都要签字确认。在需要将案件转出时,承办法官要详细填写书面转卷说明,交本阶段组的主执行官审查完毕后,方可送综合协调组备查。

    第二关,专人检查。综合协调组内设审查专员,对转出组前期工作是否符合程序、材料是否齐全、查封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告知当事人等进行检查,符合流程规定的,登记并办理转交手续,不符合的一律退回补正。

    第三关,组组制约。下一流程的承办法官接受案件时,亦应从转卷时间、案件质量和规范上进行检查签收,不符合流程要求的坚决退回。后续执行阶段承办人在首次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在谈话笔录中征询对前一流程办理及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关,领导抽查。除工作汇报、请示、结案报批等日常检查外,领导还可以根据来信来访、当事人异议等反映情况随时抽查,那个阶段有问题那个阶段的承办人负责,目标明确,责任清晰。

    通过上述“四道关卡”,二中院构建了一个全面、实时的内部监控体系。每个执行案件的主要环节都能及时了解各类信息,责任清晰,归则明确.实时对执行案件的进展进行监控,监督制约关卡前移,建立了及时纠错机制,确保执行程序到位。

    分段执行还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进行外部监督。虽然执行公开是各级法院的明确要求,但在执行法官个案个办,一案统办的体制下,一个法官每年承办上百件案件,每个案件的各个环节全部主动公开,是执行法官难以完成的,可以说有心无力。通过分段执行的流转,案件非常顺捷地把当事人的知情权落到实处,就可以让当事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行使监督权。避免了当事人因不知案情而到处上访举报的情形,也有利于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

    全面、实时的监控体系使执行规范化程度及廉政建设均得到落实和加强,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等引起的拖延执行、消极执行现象,一个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执行案件的质量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漆浩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租房人无理要求拆迁补偿款 拒不退房被强制腾退 ·新沂市法院严格规范执行清积工作效果好
·“你是最好的法官,你是我们的亲人” ·通州市法院出台十条意见加强执行工作
·河南许昌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 ·江苏丰县法院抓好"五个规范"促执行工作上台阶
·真抓实干 无私奉献 ·新沂市法院形象监督员首现执行现场
·建一流执行队伍 创一流工作业绩 ·不养老蛮妇进班房 强执行铁窗内自思量
云阳“垃圾伤人致人死亡”赔偿案11年后执结
全椒法院为民工追讨工资 24万元执行款当场发放
嘉陵法院巧执三案化解四方矛盾
创新执行机制 提高执行能力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