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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5年查处72件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作者:
朱薇
发布时间:
2008-09-26 1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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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重庆法院自2003年启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来,共立案查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72件84人,其中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报告》。2003年以来,重庆法院实施了差、错案件评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评查被认定为差案、错案的,在分清责任性质和程度的基础上,给予有关法官、书记员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调离审判岗位、降低年终考核等级直至暂停审判职务等处理。同时,重庆高法还成立了案件质量督察组,重点督察三级法院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领导机关交督办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保障“阳光执行”,重庆高法还将在执行机构内分设裁决合议庭和执行合议庭。 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2003年至2007年,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督办或直接参与下,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72件84人,其中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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