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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家书”,因为多此一举所以滑稽
作者: 王学进    发布时间: 2008-09-26 14: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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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重庆巴南纪委为杜绝干部“后院起火”,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副处级以上干部给家属或身边工作人员写一封“清廉家书”,告诫亲近的人要廉洁自律,不准家属打着干部的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据悉,“清廉家书”将纳入廉政档案。(9月23日《重庆时报》)

  这已经算不得廉政新举措了,诸如此类的举措我们见得多了。今年6月,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就搞了项家属助廉活动,3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夫人,在该区领导干部助廉座谈会上签下了配偶助廉承诺书,通过对所有家庭成员“约法三章”,确保丈夫干净干事、廉洁从政。(广州日报6月16日)但与所有类似举措均遭到一边倒的质疑、嘲讽一样,珠海的举措也受到了论者的批评讥讽。因为,这类措施不管冠之以什么样的名义,结果都不妙。事实证明,此类反腐新政都是中看不中用。那么,巴南纪委推出的“清廉家书”活动是否会遭到相同的命运?

  依我看,好不到哪里去。比起配偶助廉承诺书,“清廉家书”更缺乏约束力。虽然前者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至少家属一方对另一方作出了承诺,多少具有一点道义上的约束力。而“清廉家书”则不然,它仅仅是为官者对家属及同事发出告诫,希望他们不要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告诫者可听可不听,权当是你姑妄言之,我就姑妄听之。

  事情的可笑之处还表现在,既然是告诫,完全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短信甚至电子邮件来完成,何必要煞有介事用给家属和同事写信的方式来传达。大家天天相处一起,与妻子更是保持着“零距离”,随时随地都可“告诫”,根本不存在写家书的必要嘛。所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说的是在兵荒马乱的岁月里,家书的珍贵。在古代,通讯方式不发达,山重水复,要得到远方亲人的家书难乎其难。而现在,通讯方式这么发达和多样,即使远在异域,一个电话、一个短信、一封电子邮件,就可以传情达意,写家书必须具备的要件即距离已经消失了。在此情况下,官员再给近在咫尺的亲人和同事写家书不是多此一举,显得很滑稽吗?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巴南区纪委常委吴文莉表示,明年“清廉家书”将作为干部教育教材印发廉政文集,也就是说,这类家书将要公开发行。这又违背了家书的一大特点,即私密性。公民的通信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在没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拆和传阅个人书信,否则就是侵权。人人都知道的常识,难道纪委的同志不懂吗?问问当官的,他们谁愿意将自己的“清廉家书”公之于众?这也太异想天开了吧!

  看来,要给巴南纪委的同志讲讲家书的特点和性质,否则浪费人力、物力,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会被人讥讽为超级“作秀”,贻笑大方。



来源: 浙江在线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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