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2003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1236件,案件合格率达99.8%,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严把“庭审关”,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针对个别案件存在庭审活动不够规范、庭审质量不高的现象,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庭审质量意识,狠抓业务知识的学习,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严格保持中立,用同等的态度对待。合议庭成员,特别是主审法官在庭审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掌握案情,准确地归纳争议焦点,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保障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认真落实公开审理制度,提高当庭认证的能力及认证过程的透明度。
二是严把“文书关”,努力改进裁判文书的质量。在裁判文书制作中,要求做到:1、文书要体现法院审判程序的公开性和合法性。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通过判决书就能了解法院审判案件的全过程,体现出法院审判程序的合法性。2、加大文书的说理力度。从再现庭审入手,载明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列举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阐明法院对当事人证据采信与否的意见及理由。3、注重文书的逻辑性。一方面,主体结构要符合逻辑性的要求,另一方面,裁判文书的论述内容要按照逻辑性的要求展开。4、注意文书的条理性。科学地安排判决书的条理,如将事实分为无争议和有争议的两部分分别进行阐述,将认定的事实分门别类的进行阐述。
三是严把“归档关”,认真做好卷宗装订归档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内部层层评查制度,首先由承办人对书记员装订的卷宗进行审查,并由庭长把关,再交到审判监督庭评查合格,方可归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卷逐页认真查看,主要查看在审理实体及审理程序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文书中有无错、漏、别字及病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各类笔录、证、票等文书是否按要求填写,卷宗文书材料排列顺序是否规范等等,通过内部评查,使该庭的案卷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