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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作者: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郭言瑞
发布时间:
2008-09-29 0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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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河南柘城县人民法院紧密联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对在法院工作中如何实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要求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有力地推进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要找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大学习、大讨论”之间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紧盯住取得实效这个要求和目标,真正把开展此次活动的过程变成解放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果、树立新形象的过程,着力在司法的全过程中体现“三个至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活动深入开展后,柘城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院党组会议对文件进行了传达,并紧密联系去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本院的工作实际,连续组织了两次全院干警大会和三次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通过广大干警的讨论和交流,大家普遍认识到,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继续和深化,十分及时、十分必要。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阐释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政法工作的特殊职责和重要任务,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重点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是指导我国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也是统一广大法院干警思想的有力武器,是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也为法院今后的工作确立了方向。柘城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一定要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的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并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改进不足推进工作。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搞好四个结合 (一)坚持“大学习、大讨论”与执法为民相结合。全面规范庭审言行举止,禁止庭审中出现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现象,严格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规定,把“以当事人为本”原则贯穿于审理案件细节中,落实在小事上,继续推行“戒骄戒躁、注重实干”活动,以自觉的行动、规范的行为为每位当事人服务。 解决涉诉信访,拓宽和疏通群众信访申诉渠道,及时满足当事人合理要求,认真做好排民优、释民惑、护民利、解民难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工作主题,使干警深刻认识只有服务群众,一心为群众办事才能繁荣柘城经济跨越式发展,通过学习讨论,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谁司法、为谁谋利”的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法官司法能力,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效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大学习、大讨论”与公平正义教育相结合。法院广大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对广大法院干警的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法院干警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排除个人利益对公平正义的影响,克服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克服特权思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院干警不仅要具备区分善恶、维护正义的能力,还要以公允的态度、公正的立场处理与审判有关的事务,给人以看得见的正义。作为法院干警,在工作中更应该实行执法公开,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防止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以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同时执法公开也是保障公民对法院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 (三)坚持“大学习大讨论”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法院自身的发展要求我们讲大局,法院工作要在党的工作大局中扮演好角色,如果法院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得不好,工作很难取得好成绩,更谈不上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今年以来,柘城县委、县政府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对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得好。服务大局的工作做出了成绩,对改善我县法制环境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环境的改善,不仅使我们能够集中更多的精力抓审判能力的提高,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抓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而且使我们在司法保障、法官津贴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充实和调整等方面也能够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 (四)坚持“大学习、大讨论”与党的领导相结合。在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历史进程中,党对司法规律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必须使广大干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权力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要坚决服从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我们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三个至上”,做到“三个注重”,强化“三个意识” 一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广大干警要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要以党的大局为重。把本次活动成效落实到忠实践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行动上,要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大局的理念,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去谋划、去推进;要正确处理个案与法院整体工作、法院工作与社会大局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注重司法为民工作实绩,强化廉政意识,认真抓好本职工作。首先,法院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人民利益为上的原则,把工作重点统一到为人民服务上来,我们工作的最终实绩也要用司法为民的标准来评价。其次,要坚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要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教育和激励作用,多层次做好廉政文化建设规划,确立法院廉政文化精髓,多视角创新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丰富法院廉政文化形式,多渠道抓好廉政文化教育,拓展法院廉政文化内容;要以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为重点,抓好干警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改善法官待遇,齐抓共管,从严防范,确保司法队伍的清正廉洁。第三,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落实到创造一流法院与一流法官的行动上,努力争当省“优秀法院”和“模范法官”。 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注重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谐意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还在于社会和谐进步,因此在活动中,坚持宪法至上的原则强化队伍建设,注重运用和谐方式来处理矛盾和纠纷,更好地引导群众以和谐方式理性地处理问题,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全面落实“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和下乡巡回开庭办案工作模式。继续完善多渠道解决矛盾的调解机制,坚持“能判则判,该调则调,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深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不断扩大调解范围,努力创新调解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作用;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加强司法保障,通过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弘扬新风正气,树立宪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四、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院把实现案件息诉罢访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了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要求院领导每人包案不少于两件重点信访案件。同时,我院要求将接访与下访结合,法官要带案下访,主动深入基层解决信访问题。我院将处理涉诉信访的成效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拉网排查、带案下访、源头治理、协调各方等方法,努力探索建立信访渠道畅通、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有效解决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使一大批老大难案件得到解决。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信访案件,我院不是简单地“一驳了之”,而是认真查找信访根源,了解信访人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帮助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有11名涉诉信访人员在我院的关怀下,相继得到了数额不等的经济救助,使我院是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当前,法院涉诉信访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多年来积压的涉诉信访矛盾、涉诉信访案件涌入法院,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一些压力。我们要正视目前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力度,定期每月进行排查分析,逐案承包到每位班子成员,采取一案一档一案一策的处理办法。通过面向社会大接访建立院长值班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领导帯案下访工作取得成效,拉近与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通过以案说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和误解。法院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法院在职权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通过与其它部门协调,限期办结。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大发展。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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