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对领导任期进行环保审计抓住了关键
作者: 罗瑞明    发布时间: 2008-09-27 11:16:26

AD IN PAGE
    昆明市日前启动了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全市4个区2个县的14个项目被列为环保责任专项审计项目并正在实施过程中。(9月26日《中国青年报》)

    环境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否实现可持续,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及子孙后代的将来都息息相关。环境保护有关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其实也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验。党和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异常的重视,2006年,中共中央发布《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加大了环境保护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分量,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重问题仍然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有诸多方面的因素,但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有的官员,为了换一时的政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招商引资要得是一时的金山银山,而忽视了绿水青山;有的对于污染企业下不了牙,动不了手,听之任之;甚至有的部门将环保资金挪做他用;一些环保项目管理混乱,损失浪费严重,工程质量很差,等等。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与不重视,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审计部门是资金得当使用的看门神。环保资金能否用到实处,能否正当使用,直接关系到污染的整治,环境的改善。以往审计着重点是对某个具体环保项目或某项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主要侧重于真实合法性的审计,因而审计查出的问题,至多也就是进行经济上的处罚或者对当事单位进行通报,与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关系不直接,由此,往往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环保资金占用问题,有的甚至愈演愈烈,不当回事。怎么来加强对环保资金有效的监督,这是摆在审计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

    环保是大事,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昆明市启动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锁定的环保责任审计的对象为主要负责人。此种抓头头的办法,换句话说就是一种问责制,环保资金的使用不论你有千条万条理由,不论怎么花,最终得有人担责,这个担责人就是部门的头,有了责任,一些人想在环保资金上面玩点子,作文章,可以预料没有那么轻易,他得担当相应的责任,付出一定的代价。如此,有利于有限的环保资金用到刀刃,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审计查出的问题,更能及时,认真的进行整改,抓头头,头头抓,环境保护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是个好举措,但是要落到实处,光有制度还远远不够,还得抓紧抓实,审计部门要敢于发现问题,摆出问题,这就不仅在于查帐,还得注意身边的事,进行各种室外调查,只有内外结合的审计才更有效,更完整。

    环境保护是个老大难问题,“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抓了就不难”,因而启动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抓住了关键。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西安审计查出20个部门违规资金1.29亿元 ·西安审计查出20个部门违规资金1.29亿元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环评责任追究制 ·我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全面实施
·北京高污染企业退出最高可获230万财政奖励 ·北京将对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进行在线监测
·德国小镇推出节能环保新举措:路灯随用随开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已审计出违规金额48.5亿元
·陕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22.57亿 ·湖南查出流失交通规费3亿多 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