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经济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电价不上涨,电企就亏损?
作者: 池 墨    发布时间: 2008-09-27 13:59:20

AD IN PAGE
    今年以来,在紧缩的货币政策、电煤价格暴涨、电力价格管制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电力行业陷入了全行业亏损的境地。而进入下半年,电力企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多次上调电价,缓解部分成本压力。穗恒运、粤电力等多家公司表示,对公司部分电价做向上调整。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力企业下半年预计压力相对减小,利润可能有所改观。(《广州日报》9月26日)

  对产品价格进行上调,以缓解成本压力,这是提高企业利润的一种市场手段。但是,电力事关民生,涨价需要慎重,谨防电力企业将成本转移到普通民众身上,让老百姓来为电企的高成本和高收入埋单,这不公平。电力企业的业绩改观,虽然有助于保障电力供应和社会的稳定,但是,电力业绩改观如果依靠涨价来实现,则难显公平。

  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打破垄断为核心,对国家电力实行“厂网分开、输配分开、主辅分开”的改革,改变了国家电力几十年集发输配于一体的高度垄断的管理体制。这种改革首先将厂网分开,但是这种厂网分开的改革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和管理机制,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厂网分开只是利益的再分配。厂网分开虽然打破了国家电力部门对发电市场的垄断,但电力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垄断优势,仍然让电力企业处于霸主地位。而且电力企业一亏损,就嚷嚷着要涨价。

  国家改革电力管理体制,重点是通过培育发电端市场和配售电端市场,打破过去那种独家垄断生产营销电力的旧体制。但是,在培育两个市场竞争主体时,在管理机制上并没有大的改善,这两个市场主体沿用的仍然是过去的那种管理模式,享受的仍然是以往那种超出正常范围的利益。

  这些年来,虽然电力行业也在进行改革,但仍然存在不小的阻力。今年以来,面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央企的降本增效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种强化管理、压减开支措施陆续出台实施,有的电力企业领导带头降薪,却未能赢得掌声和喝彩,相反,质疑的声音不少。一是有的电力企业的管理者为什么能够自降30%的薪酬,他们原来的薪酬是多少,是不是太高?二是电力企业领导的薪酬是谁定的,是否公平、合理?三是管理层降薪了,其他员工呢?

  其实,电企亏损与否,绝不能由电企自己说了算,对于电企的成本及支出,国家应该进行审计,挤出成本和支出水分。否则,电企老是说自己亏损怎么办?难道电价也要稀里糊涂地一直跟着涨下去?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莫让油价上涨伤及菜农利益 ·广州:车用液化气加气站顶风涨价将被严查
·浙江曝光首起商家捏造涨价信息案 处罚两万 ·各国应对消费品价格上涨:部分物品"不许涨"
·长沙57名趁“雪”涨价出租车司机受罚 ·西藏发改委加大检查力度处理乱涨价行为
·甘肃省物价局近期查处3起串通涨价行为 ·甘肃:行业串通涨价行为最高将罚30万元
·西安市对7起副食品违规涨价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安徽宣城物价工商联手快速制止一合谋涨价事件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