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查询 人民法院报 国家法官学院 法研所 出版社 中国知产文书网 会员专区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党建工作
地方联播
执行视窗
法院公告
法律实务
专题报道
执行公告
法治热点
司法考试
论坛/博客
网上调查
电子杂志
时 评
视 频
图 片
民 生
投稿信箱 欢迎加入中国法院网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黑龙江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兵团
用户名: 密码:
建网须知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宣传先进 档案数字化 公告 各地民意沟通信箱
  现在位置:财经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财政部: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发布时间: 2008-10-23 08:30:41

AD IN PAGE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从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买卖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除了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根据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根据资料显示,此前商品房契税税率为总房款的3%。 如该处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标准,契税可减半征收,即1.5%。 普通住宅标准即: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20平米,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房屋交易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交易价格的1.2倍。各城市可根据不同情况,浮动20%。北京市是140平米,全国以140或144平米做标准的比较多。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三大原因导致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受挫 ·社科院房地产蓝皮书:我国房地产业面临优胜劣汰
·社科院房地产蓝皮书:扩大廉租保障人群覆盖面 ·社科院蓝皮书:警惕企业在经济低谷期"囤地囤房"
·社科院建议征房地资产持有税 两类房产可予减免 ·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房地产业萧条今年难改观
·发改委官员:房地产市场面临3至5年调整期 ·北京市建委:政府鼓励房产开发商降价促进交易
·北京首个"阴宅廉租房"建成 骨灰墙每格不超三千 ·茅于轼澄清:为什么我建议廉租房不设私人厕所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京闭会
北京二中院:从一人包案到“流水线作业”
读书好 好读书 读好书--温家宝总理参加“世界读书日”活动纪实
胡锦涛检阅中外海军舰艇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聘英才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公 告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