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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促销员篡改条形码盗窃其他公司货款 庭上认罪
作者: 崔亮    发布时间: 2008-10-27 15:15:04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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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通过篡改条形码的方式,将本公司的货款据为己有。二十二岁的促销员陈海涛因盗窃罪被提起公诉。今天上午,被告人陈海涛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时自愿认罪。

    2008年5月1日至27日间,被告人陈海涛在担任一家食品公司驻昌平区东小口镇物美超市天通苑店的促销员。在一起偶然的机会,陈海涛发现三个促销员公用一个电子秤,经常发生顾客拿错食品的事情。为了达到侵占本公司货物的目的,陈海涛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私自将物美超市天通苑店内两家食品公司的熟食商品条形码篡改为本公司的商品条形码进行销售,使得上述两家食品公司被篡改的货物的货款非法转入其所在公司帐户,共八千余元,后陈海涛通过退货的方式将公司八千余元的熟食商品私自变卖,非法获利三千余元。后陈海涛将非法占有的钱款寄回老家。  

    月底公司进行清点时,其他公司发现自家少了货物,将情况反映到陈海涛所在的公司。后陈海涛在本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海涛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其他单位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海涛表示自愿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昌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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