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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赡养瘫痪母亲 法官悉心调解唤回亲情
作者:
戴剑波 黄文娟
发布时间:
2008-10-27 1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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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七旬老太瘫痪在床,其子拒绝承担赡养费用,双方为此对簿公堂。今天,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赡养费纠纷案。被告刘小勇忏悔了以前的过失,当场一次性补齐原来所欠赡养费,并自愿承诺今后每月付给其母亲赡养费350元,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2004年7月,老太太徐凤脑梗塞后中风,半身不遂。2007年3月再次复发,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丈夫年迈,无法照顾老太太。三个儿子商量雇请一保姆照顾老太太,保姆的费用平摊。但从2007年9月起,小儿子刘小勇开始拒绝支付赡养费用,老太太多次催讨未果,双方关系日益恶劣。遂于2008年10月,徐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劝导被告,“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让被告想想当年父母是如何含辛茹苦把他拉扯长大。”并让被告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随后,法官领着被告来到老太太家里,当被告看到自己的母亲正一个人躺在床上抹眼泪时,眼眶不禁红了,赶紧来到老母亲的床前拉起了母亲的手,久久说不出话来。法官赶紧退出房间,让这对母子重叙亲情。 随后,原、被告达成上述调解意见。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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