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市[2014]159号
【发布日期】2014-11-06
【生效日期】2015-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市[2014]159号
【发布日期】2014-11-06
【生效日期】2015-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 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411/W020141108084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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