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东盟国家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6-09-08
  【生效日期】2016-09-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文件来源】外交部

第19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

 

        2016年9月7日,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19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共同审议通过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作为会议重要成果文件之一,该指导方针规定了外交高官热线平台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联络点指定和使用程序等,标志着该热线平台的正式启动。

 

        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旨在海上紧急事态发生且需要政策层面介入的情形下,为各国外交部门之间提供即时、有效的联络渠道。平台建立后,各国外交部高官之间可直接就有关紧急事态进行沟通协调,以管控风险,共商对策,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外交高官热线平台的建立,充分展现了中国和东盟国家围绕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开展海上务实合作的意愿,以及地区国家携手管控海上风险,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决心。中国和东盟国家再次以实际行动证明,地区国家有信心、有能力、有决心、有意愿维护好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地区繁荣发展。

 

        外交高官热线平台系中方于2014年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提出的海上务实合作倡议之一,并作为“早期收获”项目成果的一部分写入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主席声明。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中国和东盟国家先后就外交高官热线平台的概念文件和指导方针达成一致,并制订了中国和东盟国家外交高官联络信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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