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务院 中央军委
  【发布文号】国函〔2016〕181 号
  【发布日期】2016-11-04
  【生效日期】2016-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16〕181 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报审批安阳豫东北机场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等报告的请示》(豫政文〔2016〕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河南安阳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安阳市汤阴县伏道乡瓦岗村附近。
        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等级指标4C,新建一条长26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5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6000平方米、站坪机位5个;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1.76亿元。原则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和河南省共同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其他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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