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17〕53号
【发布日期】2017-03-06
【生效日期】2017-03-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17〕53号
【发布日期】2017-03-06
【生效日期】2017-03-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6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1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等十个案例(指导案例78-87号)作为第16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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