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柬埔寨王国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04-28
  【生效日期】2017-04-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文件来源】外交部

中柬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联合新闻稿


        一、2017年4月27日,中柬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杨洁篪国务委员同贺南洪副首相共同主持。

        二、会议全面梳理了2016年2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两国各领域合作情况,一致认为,在两国领导人亲自推动和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柬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两国高层交往频繁,经贸投资合作走深走实,防务和执法安全合作持续推进,农林水利、互联互通合作成效显著,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合作和民间交流日益活跃,在国际地区事务中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中柬关系全面深入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双方认为,新时期推进中柬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两国各自发展,也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稳定。中方重申支持柬埔寨独立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祝贺柬埔寨在西哈莫尼国王和洪森首相领导下不断取得国家建设新成就。柬方重申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四、双方高度评价高层接触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的引领作用并指出,去年习近平主席和西哈莫尼国王实现互访,李克强总理和洪森首相三次会晤,为两国关系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有力地推动了中柬全面战略合作。中方欢迎洪森首相5月赴华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双方将密切配合,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圆满成功。

        五、双方重点就推进各领域合作的思路和举措交换了意见,同意继续加强防务、执法安全领域合作;加快对接发展战略,加强产能合作;扩大双边贸易,争取如期实现2017年双边贸易额50亿美元的目标。中方将继续为柬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支持中国企业做好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双方将继续深化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人民间的了解和友谊。

        六、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看法,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中国-东盟合作等多边框架下的协调配合,中方愿全力支持柬方当好澜湄合作主席国。双方一致认为,南海问题不是中国和东盟之间的问题,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中国和东盟国家有能力通过合作共同维护好南海的和平稳定,域外国家应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愿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争取早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准则”。

        七、双方商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8年在中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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