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戴长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滕伟(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林维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刘敬东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覃丹(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