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立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
发布时间: 2005-06-21 16:04:12

AD IN PAGE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5年6月10日发布了《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明确了国产保健食品现场核查内容、国产保健食品现场核查程序等。该试行规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鉴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颁布前,未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国产保健食品所需样品,应当在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车间生产,其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因此,对于在2005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由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正式受理试验,但在2005年7月1日以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注册的产品,其样品试制单位的生产资质核查只供审查时参考。(文章原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我国6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 ·温家宝主持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
·黑龙江餐饮业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办法实施 ·全国人大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卫生立法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5月施行 ·商务部出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年内出台 ·国家将对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
·食品安全立法起草工作争取尽快完成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
偶像团干邓亚萍与青年互动 邓副书记谈团队建设
胡锦涛主席抵达土库曼斯坦 儿童献上鲜花和面包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遭袭 面部流血
加拿大五家中餐馆遭七次抢劫 警方高度重视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 聘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本网公告 | 软件著作权 | 总编辑
京ICP证08027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