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立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年1月施行
作者: 刘静通 左宜弘    发布时间: 2005-12-19 15:13:52

AD IN PAGE

    记者日前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施,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规定》将同时废止。据悉,新办法在包装、计量、检查等方面增加了更具体细致的要求,违反者最高可被罚3万元。

  与《规定》相比,新《办法》除了对以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商品进行规定外,还增加了以面积和计数单位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并扩大了监管量限。为控制企业生产过程中误差的出现,《办法》不允许单件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大于两倍。此外,还完善了抽样检验上的修正补偿、监督检查中的处罚等环节,首次引入针对检验批次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额度最高可达3万元,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南方日报)



来源: 南方网
责任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商品低价甩卖“抵工资” 年底骗术要警惕 ·600余家玩具企业在专项整治中被注销出口许可证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消费者是商品质量问题的祸首?
偶像团干邓亚萍与青年互动 邓副书记谈团队建设
胡锦涛主席抵达土库曼斯坦 儿童献上鲜花和面包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遭袭 面部流血
加拿大五家中餐馆遭七次抢劫 警方高度重视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 聘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本网公告 | 软件著作权 | 总编辑
京ICP证08027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