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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布《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作者: 潘澄清    发布时间: 2006-02-17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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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蓝线内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将被禁止。建设部公布《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表示,该办法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城市蓝线内将禁止从事包括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等五类破坏城市水系的活动。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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