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立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3月1日施行
作者: 白昕    发布时间: 2006-02-23 13:12:44

AD IN PAGE

    为了规范和保障财政检查工作,近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在1998年发布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基础上,主要作了两方面的补充修改。一是增加了财政执法手段,《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赋予了财政执法主体要求被调查、检查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的权利;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银行存款的权利;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权利;对财政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进行公告的权利等。二是将原有的财政检查的审理制度改为复核制度。(文章原载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不变之中看变化——透视明年财政货币政策新看点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民生 为百姓生活谋实惠
·10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844.93亿 同比增长28.4% ·财政部:进一步加强中央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管理
·财政政策下一步将主攻扩大消费 ·专家称中国将逐渐把五级财政层级简化为三级
·全国财政收入连续三月正增长 ·消费增长喜人 下半年财政政策如何再发力?
·财政"半年报"出炉 6月财政收入大增传递积极信号 ·全国财政收入增幅逐月回升 受益成品油税费改革
规范县委书记用权: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
两高明确"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三个量刑标准
使用POS机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龙泉市委书记网上“卖”青瓷 有问必答赢得好评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 聘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本网公告 | 软件著作权 | 总编辑
京ICP证08027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