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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 2006-04-21 1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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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收费混乱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4月19日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份将于12月1日起执行的文件规定,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等类案件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该《办法》,律师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除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3类案件外,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法》规定,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由于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律师界乱收费、高收费、私自收费的问题屡禁不止。《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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