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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保护畜禽遗传资源和基因
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
作者: 陈思    发布时间: 2006-06-22 0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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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部出台《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农业部畜牧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办法》重在保护畜禽遗传资源,进而让消费者买到安全的、令人放心的畜禽类产品。该《办法》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的建立条件、确定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指出,从事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内畜禽资源保护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经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地址、性质或者保护内容。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未经农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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