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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20部法规七一开始实施 (解读)
关键词:保护农民利益 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 陈思    发布时间: 2007-06-29 1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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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中国法院网“特别策划”稿件,未经本网特别授权,任何媒体(含已经取得常规许可的合作媒体)不得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7月1日起,将有20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8部,地方级法规12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通过立法保障农民成为合作社的主人,帮助农民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外交易所开始抢滩中国市场,《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境外证交所在华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和审批工作不久即可开始。《洗染业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明确农民5人以上即可登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由于人民币升值以及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美国纳斯达克、纽交所等多家证券交易所都透露了在我国设立代表处的打算,中国证监会出台《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境外证券交易所在中国境内可以经批准设立并专门从事联络、推介和调研等非经营性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得与任何法人或自然人签订可能给代表处或其交易所带来收入的协议或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推介、为其他机构谋取利益。

    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颁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7月1日起,用水洗、单烫冒充干洗,或者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使衣物损伤的事实被明确列为欺诈,最高可罚3万元。针对出现洗染质量问题后的责任承担,《办法》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根据约定予以赔偿。

    7月1日起,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垃圾的个人将被罚款200元,单位则最高罚款5万元。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义务。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对单位可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

    此外,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也将于7月1日起实施。

20部法规七一开始实施 (全文)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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