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立法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将实施
中国制造的需要标示VIN的车辆生产企业需进行初次现场审查
条件变化现场审查和现场监督审查
作者: 陈思    发布时间: 2007-10-26 16:14:5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工作,配合《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字码分为三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

    《办法》所称的VIN管理现场审查,是指中国制造的需要标示VIN的车辆生产企业初次申请WMI时,对企业进行的现场审查、已获得WMI的车辆生产企业条件变化现场审查和例行的现场监督审查。

   《办法》对初次现场审查申请及程序、条件变化现场审查申请及程序、现场监督审查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已经生产准入现场审查或相应现场审查合格的车辆生产企业的VIN管理现场审查工作,应当简化现场审查内容。已经审查通过的检查项目不再重复审查;若已通过的检查项目已覆盖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全部检查项目时,可免于现场审查。VIN管理现场审查也可与生产准入现场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办法》明确,申请VIN管理现场审查的企业对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合格产品现场抽查检验及监督审查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相关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诉请求。未通过VIN管理现场审查的企业,6个月后可重新提出VIN管理现场审查申请。


责任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国家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 ·商务部将出整车出口管理办法 提高出口门槛
·《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将于2月实施
偶像团干邓亚萍与青年互动 邓副书记谈团队建设
胡锦涛主席抵达土库曼斯坦 儿童献上鲜花和面包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遭袭 面部流血
加拿大五家中餐馆遭七次抢劫 警方高度重视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 聘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本网公告 | 软件著作权 | 总编辑
京ICP证08027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