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侵犯宪法平等权行政案成都开庭
2002-04-27 13:40:24
  身高不足应否成为限制就业的门槛?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学生蒋某状告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工限制身高一案,昨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此案为首例侵犯宪法平等权行政案。

  去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报纸显著位置刊登招录行员的启事,其中第一项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川大学生蒋某因身高不足被拒之门外,一怒之下将银行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其含有身高歧视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并取消报名资格的身高歧视限制。

  尽管银行方一直未对此事发表意见,但有心人发现,成都分行于招录前一天在成都的两家报纸上发布招录启事时,已悄然将此项规定取消,而且注明“招录行员启事以本次为主”。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认为,自己只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其职员应是行员而不是公务员;招录行员是用工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被告还指出,原告在知道招录条件已更改的情况下,放弃可能被录用的权利未去报名,责任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原告则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是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其招录的人员属于行政编制,工资等享受财政拨付,当然应该是公务员。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