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中院刑事案件庭前示证据
2002-06-17 10:05:14
   法院网消息(程 力) 今年5月,安徽省黄山市中院对刑事案件全面实行庭前证据展示和简化普通程序。

  该院在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保证审判组织与审判程序完整的前提下,规定了庭前证据展示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及操作方式,对普通程序案件审理的法庭准备阶段,调查阶段,示证、质证、认证阶段,辩论阶段,宣判阶段等各环节均进行具体全面地简化。日前,通过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案件平均庭审时间节省1至2个小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