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锣对面鼓 不护短不遮丑
济宁中院赔偿确认实施“阳光操作”
2002-06-18 08:55:17
   法院网(高鲁军)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全国赔偿确认改革的试点法院。该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通过探索、研究、实践,积极开展赔偿确认工作,目前,该院已审结3起赔偿确认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社会稳定。

  在审理中,该院将听证制度引入赔偿确认程序,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均可参加旁听,增加了确认程序透明度,实现了“阳光操作”。通过听证使赔偿义务机关和当事人在社会监督下当面锣、对面鼓,有理讲在明处,对错当面摆清,使听者明明白白,胜者堂堂正正,输者心服口服,既维护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公信力,也展示出人民法院不护短、不遮丑,勇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磊落胸怀。从而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坚定了人民群众建设法制国家的信心。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