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受理“鉴定人名册”登记
入册者择期在本报予以公告
2002-06-20 09:08:59
   法院网北京6月19日电(张 力) 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从即日起受理“鉴定人名册”登记工作,凡自愿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申请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的社会机构和个人,请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联系,领取并填写《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或《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专家名册入册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经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考核、审查、择优确定的入册者,将择期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