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 “据案释法”使当事人主动言和
2002-06-20 09:14:22
   法院网郸城6月19日电(周玉国) 前几天的一个下午,河南省郸城县法院内鼓乐齐奏、鞭炮齐鸣,一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当事人将各自赶制的嵌有“人民法官为人民”、“法官为民排难解忧”的匾额一同敬送给承办此案的主审法官手中。这是该院实施“据案释法”工程以来,双方当事人均表致谢的一起典型事例。

  该院过去对民商事纠纷案片面追求结案效率,动不动下判已成惯例,以致改判、发还案不断上升。为根治这一弊病,还胜败方“清白”,该院从开庭前法制教育入手,全面实施“据案释法”工程,并将“据案释法”内容制成手册送交于当事人。主要内容包括:同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举证方式和应提交的证据种类,违约及侵权责任,引用法条及参照规章,经典案例(案情、审判、评析)主审法官务必按照操作规程严格办理,旨在案件裁判前,当事人明确和把握官司输赢的程度。

  庭前“据案释法”工程实施半年来,该院共结976起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率96%以上,无一调解反悔;所判案件,无一当事人提起上诉,未出现矛盾激化现象。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