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法院遭遇当事人暴力抗法
警车被砸坏 法官遭挟持
2002-07-22 08:49:37
   中国法院网讯(何 宁) 天津市宁河县法院近日在赴河北省石家庄矿区执行时,被执行人李某指使其手下人员拦截殴打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执行人员,致使警车被砸坏,多名法官和法警被打伤和挟持,执行工作严重受阻。

  去年8月,宁河县法院受理了原告天津市梁城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唐山敖中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唐山敖中工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拖欠的焦炭款39万余元及违约金。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置法律于不顾,擅自非法将法院依法扣押的500吨面包铁变卖。判决生效后,原告向宁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河县法院受理后,通过天津市高级法院和河北省高级法院办理了协助执行手续,河北省高级法院也发出协助外省市法院执行专用函,要求唐山中院、古冶区法院及滦县法院协助执行。执行人员曾两次到河北省滦县做被执行人工作,然而被执行人仅给付了4万元欠款。后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决定扣押被执行人的一辆轿车。由于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该车正在河北省石家庄矿区,执行人员和法警等6人遂于7月12日驾驶警车前往该地扣押。下午5时30分,执行人员在矿区附近依法向其送达了扣押轿车的民事裁定书,然而被执行人李某却将汽车的防盗装置锁死,妨碍执行人员执行。在此情况下,法警将其带上警车欲前往当地法院解决问题。就在这时,突然来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拦截警车,被警车避开,约行驶2公里后,被后面一辆红旗轿车强行拦住,从车上下来几个人不由分说就将警车玻璃打碎。警车再次绕过拦截继续前行,约行1公里后,该红旗车再次超越警车并横在公路中央,迫使警车停下。这时,又从后面追来3辆轿车,将警车围住。李某在警车内高喊砸车,从四辆车上下来十五六人一起打砸警车。执行人员一再要求李某配合执行,制止其手下人的不法行为,但未能奏效。不得已,执行人员只好打“110”报警救助。正在此时,一人从砸碎的警车车窗内钻进警车,将一名执行人员强行从车窗拽出,并强行打开车门劫走李某,其他人则对车内的执行人员和法警进行殴打。“110”赶到后,在公安民警的多次制止下,这伙人才住手。在随“110”前往公安机关途中,一人窜上警车殴打司机,并将司机和警车内的其他人员拽出,公然抢走警车,执行人员和法警被其扣押至李某工厂的一间楼房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半个多小时。后他们将执行人员和法警押到矿区横涧派出所,将执行人员携带的卷宗和公文包抢走。警车在被这伙人劫持1小时后驶回派出所院内,并将警车的四个轮胎全部扎破。在横涧派出所期间,李某带领几人气势汹汹地赶到派出所,对楼道内的两名法警进行殴打,将其中一人的鼻梁打破。李某猖狂叫嚣:“敢带我走,我再花100万,把你们所有执行人员腿打断,让你们坐轮椅回家。”气焰十分嚣张。

  在这起暴力抗拒执行案件中,宁河县法院的执行人员和法警忍辱负重,始终保持克制忍让,在当地警方帮助下连夜乘出租车离开矿区,才保证了执行人员和法警的人身安全。

编后

  又是一起令人气愤的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

  法院执行屡屡受阻,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实现,这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暴力抗拒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也有不少阻力来自于地方保护。因此,执行已不是法院自家的事,治理暴力抗法更不是法院自身能够解决的。法院一方面要取得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制裁暴力抗法行为,严查抗法首要分子,不能姑息暴力抗法行为继续下去。

我们将密切注视这起抗拒执行事件的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韩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