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人大常委会支持法院执行
一起被执行人为县人大代表案顺利执结
2002-07-22 09:05:44
   法院网(徐 江 钟国庆) 近日,江西省兴国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采取强制措施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为县人大代表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崔某系该县一水电工程工头、县人大代表,因欠申请人黄某17000元,2001年11月经该院主持调解,崔某自愿于2001年11月30日前付清欠款,但到期后未付。黄某申请该院执行。该院依法向崔某发出执行通知限期履行,但崔某却置之不理。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系县人大代表,反复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崔某却自恃是人大代表,不仅不履行义务,而且多次欺骗执行人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该院遂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县人大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召开常委会,及时作出批复,认为法律给予人大代表特别的保护是为了保障其大胆的参政议政,而不是其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为维护司法公正,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法院对崔某采取强制措施。据此,该院依法对崔某予以司法拘留,使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漆浩